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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搜航网最新获悉,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印发通知,为积极扩大进口,激发进口潜力,优化进口结构,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对850余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为更好满足人民生活需要,适度增加国内相对紧缺或具有国外特色的日用消费品进口,新增或降低冻猪肉、冷冻鳄梨、非冷冻橙汁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 为降低用药成本,促进新药生产,对用于治疗哮喘的生物碱类药品和生产新型糖尿病治疗药品的原料实施零关税; 为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零部件进口,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新增或降低半导体检测分选编带机、高压涡轮间隙控制阀门、自动变速箱用液力变矩器和铝阀芯、铌铁、多元件集成电路存储器、大轴胶片原料、光刻胶用分散液、培养基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 为鼓励国内有需求的资源性产品进口,新增或降低部分木材和纸制品进口暂定税率。 为推进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的有关精神,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调整时间相衔接,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钨废碎料和铌废碎料2种商品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 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订的自贸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2020年我国将继续对原产于23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新加坡、澳大利亚、韩国、格鲁吉亚、智利、巴基斯坦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 2020年,继续对与我国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最不发达国家实施特惠税率,并根据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名单和我国过渡期安排,调整特惠税率适用国别。 2020年7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176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五步降税,同时与此相衔接,相应调整其中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进口暂定税率。

进口大宗商品重量鉴定监管方式调整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了2019年第159号公告《关于调整进口大宗商品重量鉴定监管方式的公告》,对进口大宗商品重量鉴定监管方式进行了优化,从11月1日起开始施行。公告内容: 一、将现行由海关对进口大宗商品逐批实施重量鉴定调整为海关依企业申请实施;必要时,海关依职权实施。二、进口大宗商品收货人或者代理人需海关出具重量证书的,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依企业申请实施重量鉴定并出具重量证书;进口大宗商品收货人或者代理人不需要海关出具重量证书的,海关不再实施重量鉴定。三、进口大宗商品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应如实向海关申报重量,海关对申报情况实施抽查验证。01 调整内容 按照总署部署,自2019年11月1日起,海关对进口大宗商品重量鉴定从逐批实施调整为依企业申请实施。进口大宗商品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不需要海关出具重量证书的,海关不再实施重量鉴定,也不再实施与重量鉴定相关的密度(比重)等项目检测和干舱鉴定。02 现场实施 现场实施海关以企业申报时是否勾选“需要重量证书”作为向海关申请重量鉴定的依据。基于现有作业系统,海关查验部门及时通过检验检疫主干系统(ECIQ)等系统获取企业重量鉴定申请信息,并根据不同大宗商品重量鉴定要求,确定鉴定方案,做好鉴定相关准备工作。03 监督管理 重量鉴定监管方式调整后,海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商品数重量鉴定管理办法》等规定,强化风险管理,加强风险信息的收集和研判,通过风险布控,对相关必要情形的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实施重量鉴定或对相关企业申报的进口大宗商品重量情况开展抽查验证。大宗商品 大宗商品是指可进入流通领域,但非零售环节,具有商品属性并用于工农业生产与消费使用的大批量买卖的物质商品,主要含大宗基本工业原料、农产品和能源产品等。企业关注 01企业向海关申请进行重量鉴定,是否需要收费? 海关实施重量鉴定,不收取任何费用。02企业通过何种方式向海关申请实施重量鉴定? 自公告实施之日起,进口大宗商品收货人或其代理人需要海关出具重量证书的,收货人或代理人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申报平台填写报关信息时,应选择一次完整申报模式进行申报,暂不适用企业通过两步申报模式向海关提出重量鉴定申请。 03海关是否指定特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 海关不指定任何特定的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收货人如需第三方机构实施鉴定,可自行选择有资质的进出口检验鉴定机构。04重量鉴定监管方式调整后,海关对进口大宗商品的监管职能有无变化? 总署2019年第159号公告仅是对进口大宗商品重量鉴定监管方式作出调整,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等项目检验要求未变,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海关进口大宗商品重量鉴定的职能也未发生改变。重量鉴定工作仍是海关维护进口大宗商品跨境贸易公平公正,打击贸易欺诈,维护国家经济、能源和战略安全的重要手段。 05重量鉴定监管方式调整后,海关如何依职权对进口大宗商品实施重量鉴定的? 重量鉴定监管方式调整后,海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商品数重量鉴定管理办法》等规定,强化风险管理,加强风险信息的收集和研判,通过风险布控,对相关必要情形的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实施重量鉴定或对相关企业申报的进口大宗商品重量情况开展抽查验证。

受飓风袭击,吉大港12000TEU货物被延迟,近百艘船舶在锚地外等 一周前,搜航网报道了吉大港因飓风问题,出现了告急情况! 吉大港暂停了36个小时的作业,有超过100多艘船只排起长龙等待停泊。清除积压的货物需要一个星期的时间!飓风“布尔”(Bulbul)已造成该国的港口和机场被迫关闭。 据搜航网获悉,在孟加拉国飓风过后,港口暂停了36个小时的作业,有超过100多艘船只排起长龙等待停泊。清除积压的货物需要一个星期的时间,目前大约积压了12,000 TEU的货物。在正常情况下,该港口每24小时处理约8,000个标准箱。 全国卡车司机陷入无限期大罢工 正当12000Teu集装箱货物还在滞港延误中,昨天孟加拉又陷入司机无限期的大罢工,近期出口达卡和吉大港货物需注意! 据搜航网获悉,在孟加拉国,每天有数百辆载有出口货物的卡车从达卡周围驶往吉大港和蒙格拉港口!目前,孟加拉国全国的卡车司机都参与了罢工,抗议新的立法,他们说这项立法将对他们处以监禁和“轻微罪行”的巨额罚款。孟加拉卡车货车运输业主工人联合委员会周二在首都达卡举行新闻发布会,谴责《道路运输法》的执行,并呼吁周三开始无限期罢工行动。 安理会成员鲁斯塔姆·阿里说:“我们将继续罢工,直到恶劣的条件得到修正。” 与此同时,托运人担心罢工将使进出港口地区的货物运输进入瘫痪状态。原本吉大港飓风延误12000teu的货物还未处理完毕,罢工将严重阻碍货物运输,加重塞港堵港!简直就是雪上加霜。

印度海运舱单及转运新规 自2019年11月1日起,出口至印度各港口的货物,舱单中必须提供以下内容。请务必在SI信息中提供: 1. IEC, GSTIN,邮箱和PAN 如收货人为印度当地进口商,需提供进出口代码IEC(Import and ExportCode),GSTIN(GST Identification Number)和邮箱。 如收货人为代理商,无法提供IEC CODE,则需提供PAN(Permanent Account Number)。 如通知人为印度当地公司,同样需提供PAN号码。 2. HS CODE 必须提供6位数的HS CODE。 3. 货值 每票提单在提交SI信息时,必须将货值数据填写在Remark栏中。 具体金额请按发票填写,以美元为货币单位。 如有多种货物,请提供所有货物的发票总值为货值。 2019年11月1日起,印度财政部、税务部和海关委员会(CBIC)和海关将只会接受海运货物舱单及转运规定(SCMTR) 新规定的舱单,绝无任何例外。11月1日或之后的任何违规行为,将处以50,000至200,000印度卢比(约合700-2800美元)的罚款。 沙特SABER认证产品清单增加 沙特官方公布了新一批需进行SABER认证的产品,分别是: § 2019年11月 汽车新零件,除轮胎、车辆电池和安全屏障;个人防护产品,如消防服、护眼用具、手套、安全鞋等。 对于上述产品,评定机构应于2019年11月1日起停止签发符合性证书(COC),证书必须在11月15日之前完成清关。任何未由Saber签发出证的装运订单将于2019年11月15日终止,2019年11月1日之前有签发符合性证书的除外。 § 2019年12月 纺织品,如丝、毛、棉、布;拖车和半拖车;洗涤剂、表面活性剂、肥皂,如液体玻璃清洁剂、液体洗洁精;除消毒剂;太阳能发电系统产品及其组成部分,如光伏组件、电缆和连接器。 § 2020年1月 永久性地或临时性地安置在城市中的设备、机械和构筑物;粘合剂和胶水产品,如结构胶粘剂、皮革胶粘剂、鞋类胶粘剂、木制品胶粘剂、纸张胶粘剂、包装胶粘剂等;制造用于装饰的塑料金属制品,如头发、手和脖子上的饰物;塑料和金属管道系统,用于运输水和电力设施,建筑和配件;无线通信设备,如移动电话、耳机、智能设备等;包装产品,纸、纸板、木材、塑料、纺织品和其他用于包装的材料;与食物接触的材料和表面,例如煮食设备、餐具、食物包装材料及容器;由皮革、纺织品、塑料或这些材料的混合物制成的鞋;在压力下工作的设备及其附件,如灭火器、高压锅;消防产品,如灭火器、报警系统、消防软管;烟花产品,如鞭炮、烟花。 SABER认证,是指针对非沙特本土企业(即出口至沙特的企业)进行的符合性认证评估计划,是新推出的基于原有的SASO认证的升级版。它其实就是一个网络工具,用于产品注册、发行和获取符合性CoC证书,因此对于中国出口企业而言非常重要。请相关出口企业务必与沙特进口商取得联系,确认注册信息。 菲律宾海关进口新规 近期,菲律宾升级了海关系统,对进口货物HS CODE编码,提单号、地区代码(NATURE CODE 23/24)均作出新规定,违者将影响清关、产生罚金。 具体相关操作要求如下: 1. 所有货物品名必须具体完整,且必须提供6位HS CODE编码。 2. 提单号拼写(包括拆单后的提单号)的最后一位不允许出现字母如A/B/C/D等。 3. 关于菲律宾地区代码(NATURE CODE 23/24): 23表示进口本地销售,24表示来料加工复出口。如收货人要求申报代码为24,需要收货人至少在船到港前48小时通知船公司。 发货人需要在船开前提供“PRE – ALERT documents”给收货人,并与收货人确认好申报地区代码。 阿尔及利亚进口规则调整 根据阿尔及利亚财政部颁布新规,对阿尔及利亚的进口交易作出强制限定。 新规的主要内容如下: 1. 阿尔及利亚的进口家电、手机(CKD/SKD),强制要求付款账期必须是9至12个月,且不允许开立L/C即期信用证。 2. 贸易术语必须采用FOB,货物价格应按FOB计价。 3. 海上运输优先选择阿尔及利亚承运人。 4. 自9月29日开始,上述规定适用于家电和手机(CKD/SKD),自2019年12月31日以后,上述规定适用于所有来自中国的产品。 关于新规的适用以提单装船日期为标准、还是以到港日期为标准,因暂无相关的官方解释,故目前尚未确定。 美国考虑延长340亿美元中国商品关税豁免期限 当地时间10月28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公告表示,将考虑对2018年12月28日生效的排除清单豁免期限进行延长(指美国对中国加征340亿美元关税中的部分商品),该豁免程序原定12月28日到期。将在2019年11月1日开启在线意见征集通道,就是否延长第一批排除加征清单的关税豁免时间征询公众意见。 USTR要求进口商通过在线提交意见申请表的方式,详细说明赞成或反对延迟排除有效期。提交意见的期限为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 提交意见地址: http://www.regulations.gov 案卷编号为USTR-2019-0019,USTR建议申请人使用表格A提交评论意见。 需要提交的信息: 1、产品是否可从美国/或第三国获得(即产品的可替代性); 2、自2018年7月以来,产品的全球供应链变化; 3、自2018年7月以来,美国进口商或采购商从美国或第三国寻找替代产品作出的所有尝试等。 美国3000亿加税产品开启豁免申请通道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将自10月31日起对中国3000亿美元加征关税清单产品启动排除程序。如果排除申请得到批准,自2019年9月1日起已经加征的关税可以追溯返还。 § 申请时间:2019年10月31日至2020年1月31日。 § 涉及产品:9月1日起开始加征15%关税的3000亿价税清单中的产品(即最新一份加税清单)。 § 申请网址: https://exclusions.ustr.gov § 申请人:3000亿关税产品排除申请应由美国实体提出,建议出口企业与美国进口商(品牌商)、行业商会(协会)取得联系,请其积极参与,在排除程序10月31日正式启动以后按照要求提交排除申请。 § 最优结果:如果排除申请得到批准,自2019年9月1日起已经加征的关税可以追溯返还,此后也不用再加。并且获得豁免的特定产品并非仅限于申请豁免的公司。等于说一家企业申请获得豁免,则这个产品的豁免并不限定于特定的出口商和制造商,一人栽树,众人乘凉。 美国10月28日起对双面太阳能组件加征25%关税 2018年1月22日,特朗普宣布针对光伏电池及组件,美国对超过配额的进口产品第一年将征收30%关税,税率在此后三年递减为25%、20%、15%。这一措施在当时极大重创了中国光伏产品出口。不过,由于美国国内的光伏产能完全无法满足美国客户的需求,在其国内强大的舆论压力下,特朗普政府也只好服软。 当地时间2019年6月1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双面太阳能组件产品出口到美国将不用再支付25%的关税费用。 10月4日,美国突然宣布撤销这一豁免,于10月28日起对双面太阳能组件加征25%关税。请相关企业早做准备! 中国新加坡原产地证电子信息正式联网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中国一新加坡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正式运行。该系统将实时传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新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中国一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中国东盟框架协议》)项下新加坡签发原产地证书和流动证明电子数据,以及经新加坡中转的未再加工证明电子数据。 出口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出口人)应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1号(以下简称第51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在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以下统称出口报关单)时,在“随附单证栏”的“随附单证代码栏”填写“Y”,在“随附单证编号栏”填写“11原产地证书编号”或“02原产地证书编号”,在“单证对应关系表”中填写报关单上的申报商品项与原产地证书上的商品项之间的对应关系。 对于系统不存在原产地证书电子信息的,或者在货物出口时,出口人未按照第51号公告要求填制货物原产地信息的,或者货物出口后因原产地证书信息发生变化而需要修改出口报关单的,出口人应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单修改手续,补充原产地信息。 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到新加坡,在口岸报关时需要申报原产地证书编号,如果未能及时提供,货物到港后可能无法享受关税优惠或通关受阻。 阿根廷将大幅下调个人购买美元限额 阿根廷央行10月28日宣布,将大幅调整个人购买美元的限额,将美元购买额度调整为每月200美元,直至12月。 阿根廷今年遭遇了本币汇率大跌,与阿根廷买家合作时,请评估买家信用,注意货款安全! 外贸企业“两证合一” 自2019年10月15日起,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新备案或变更备案后,可根据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相关规定,直接向海关申请原产地证书,无需再到海关办理原产地企业备案。 请出口企业注意: § 在2019年10月15日实施“两证合一”前已申领原产地证书的企业,证书申领方式和流程保持不变。 § “两证合一”前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但未进行原产地企业备案的企业,可凭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申领原产地证书; § 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生产型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海关”向海关申请原产地企业备案并申领证书。 § “两证合一”实施后,海关签发的各类原产地证书编号第4-12位将由此前的“企业备案号”调整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7位”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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