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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海南自贸港负面清单来了,2月1日起实施

来源:中国航务周刊    日期:2021-01-06    点击:

    日前,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商务部联合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以下简称“2020年版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大幅放宽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对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并要求统筹安排好开放节奏和进度,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据介绍,2020年版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共27条。该清单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提高海南自由贸易港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的重要举措。

具体而言,主要措施包括:

    取消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外资准入限制,允许实体注册、服务设施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企业面向自由贸易港全域和国际开展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业务,促进海南汇聚数据,发展数字经济。
    在制造业领域,将全国和自贸试验区“2022年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提前实施,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汽车产业率先开放。
    在采矿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稀土、放射性矿产、钨勘查、开采及选矿的规定,按照国家和海南省矿业领域内外资一致的措施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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